使用规范
一、河北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标识(以下简称"校庆标识")含标识图案和文字(中英文),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河北农业大学所有。
二、校庆标识主要用于河北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期间举办的各项庆祝活动及有关文化宣传,如新闻报道、会务用品、设施设备、文创纪念品等。
三、校庆标识仅供校内各单位、全校师生、各地校友会用于120周年校庆相关活动中,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,不得将校庆标识用于商业目的(含潜在商业目的)。
四、校庆标识的设计具有特定内涵,请各单位在使用时严格参照《河北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标识识别系统》。校庆标识在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颜色、尺寸、结构等设计,确保校庆标识呈现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规范性。
五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校庆标识,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,河北农业大学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附件:
1.河北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手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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